诸暨法院GPS杜绝公车违规使用

发布时间:2015/4/3 16:07:00      浏览:

本报讯(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章鑫华)日前,有网友反映,一辆车牌为“浙DA173”的警车在浙江省诸暨市东复线贝克机械公司门口超速行驶。

得知情况后,诸暨市人民法院立刻调取该车GPS运行轨迹图,通过与执行用车备勤表进行核实,发现该车在2月10日上午11点左右,确实最高时速达104公里。事出有因,当时这辆车去店口镇拘留一名被当事人举报的被执行人,途经帖子反映地方时车速过快,而回程即在限定车速内行驶。

针对此情况,诸暨法院立即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,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安全行驶,严格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,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、停放。

“我院的公务车辆自去年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后,即可实现对车辆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,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。”该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徐平君介绍说,“其实,除了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外,我院近些年还启用了数字法庭对庭审录像进行实时查看、绩效审判考核系统对案件审限进行报警提醒,利用多种高科技手段,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面监督,给权力的行使真正‘扎上一个笼子’。”

据悉,诸暨法院近期还在致力于推进阳光司法工作,包括推进“在线诉讼服务平台”建设、在法院网站上建立裁判文书在线反馈平台、为执行人员配备可以在执行现场同步摄录的设备等一系列措施,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能力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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